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都有哪些类型的投资者权限?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都的投资者权限包括买卖挂牌公司股票,买卖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A类股票和买卖退市公司B类股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投资者交易权限实行分类管理。
什么样的投资者适合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投资?
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要求,熟悉相关规定和规则,了解挂牌公司股票风险特征,能够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确定投资目标,客观评估自身的心理承受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从而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等业务。
境外机构和个人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投资吗?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境外投资者可根据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制定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投资。
参与挂牌公司股票转让的准入门槛有哪些?
一、机构投资者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法人机构投资者的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或者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时,应以“会计师事务所最近90日内为其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为其出具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准,确保认定依据的公允性和时效性。用以判断机构投资者是否具备资格,对不具备资格的机构投资者,拒绝为其开通此类业务。
二、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在签署协议之日前,投资者本人名下最近10个转让日的日均金融资产5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及场外基金除外。
银行存款指由银行出具10日资金无变动或资金持续存入证明,并加盖章银行公章,不能出具频繁转入转出银行流水单。
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需要相对应的管理人机构出具产品净值变动情况证明及客户持有该产品的前10日持有份额证明、前10日净值变动情况证及产品合同。以上证明文件均需要盖上管理人机构公章。
(二)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具有前款所称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人员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客户开通A股后账户交易经验已满两年,后又注销账户并撤销指定交易,如果客户再次开通A股后账户,那么交易经验能否持续计算?
投资者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在全国股转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因此客户的交易经验应按第一次开户并发生首笔交易之日起算。
开户要求的500万元证券类资产是否能包含开放式基金?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其中明确包含了基金类资产。
为何这样设定准入门槛?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多为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创新创业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新经济、新模式特征明显,面临较大的发展不确定性,要求投资者应当具备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另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作为一个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自设立之初即定位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专业投资市场,因此对自然人设定了较高的投资门槛,为市场的理念、产品、制度创新预留空间。无法达到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间接投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原有股东不符合适当性要求怎么办?
挂牌公司原有股东如不符合适当性要求,则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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